9月12日,中国人寿保险(集团)公司前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滨被判死缓,终身监禁。他被指控受贿3.25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
王滨被指控,1997年至2021年,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,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交通银行副行长,交银国际信託董事长,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中国人寿保险(集团)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董事长等职时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.25亿馀元。
2012年1月起,王滨违反境外存款申报制度,将共计折合人民币5,642万馀元的外币存入其亲属在香港开立的银行和证券帐户,隐瞒不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