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今天晚间发布福建对台示范区文件,共21条。当中提及,“鼓励台胞在闽购房置业”,实施金门居民在厦门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,并指会提供财力支持。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“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”有“总体要求”、“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”、“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”、“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”、“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”、“强化组织保障”6大项共21条,全文约4000多字。
意见指出,要便利台胞在闽生活。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。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。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“愿落尽落”,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,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当地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