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安管理处罚法(修订草案)最近引起了极大争议。
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第三十四条第二、三项。该法修订草案最近在人大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
作为社会公众的一分子,我在这里表达一下我的意见。
治安管理处罚法(修订草案)第三十四条第二、三项,对何谓“中华民族精神”、“中华民族感情”没有任何定义,因此执法者可以自由地定义。
他们认为你有损中华民族精神,你就是有损了,他们认为你伤害中华民族感情,你就是伤害了。所以,这就成了治安法里的口袋罪,与刑法里的寻衅滋事是一模一样的,警察说你寻衅滋事了,你就寻衅滋事,当场就抓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