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药领域存在普遍而严重的腐败,是每位中国人都知道的事情。过去三年,以抗击新冠疫情的名义支出的公共卫生经费史无前例,而且大多是走特事特办的非常规流程,其中贪污腐败的变本加厉可想而知。
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,主要讲讲社会上对医药腐败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。
医药腐败重点不在医生腐败
很多人把医药领域的腐败等同于医生的腐败,说医生收红包、开药拿回扣、接受医药代表性贿赂……这些现象当然客观存在,但无论从涉案金额还是腐败性质来看,医生的腐败相对于医药领域行政系统的腐败都是小巫见大巫。
一名大城市三甲医院的主治医生,年薪可能十几二十万,其中一些人通过收红包、开药拿回扣等方式再多拿十几万,这当然也是腐败,但肯定算不上严重。
一名大医院的科室主任,尤其是心外科、肿瘤科等“高消费”科室的主任,合法年收入大概能有三五十万,其中一些胆子大的通过药品器械回扣等方式一年再捞个一两百万,这当然是严重的腐败,但只怕还算不上罪大恶极。
真正影响深刻、后果恶劣的,是各医院行政系统的腐败,是卫生管理行政系统的腐败。
医药领域有业务和管理两条线,但由于医药领域专业性极强,这两条线之间的内部人才交流相比其他行业要少得多,相应的,隔阂也要深得多。资深医生转为优秀管理医疗管理人才的极少,而行政管理人员则是不可能转为医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