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,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
失意时,要耐得住寂寞
1984年,我在县城的机关工作。因为年轻,不明世事,很快就让一个领导不高兴。现在想来,他其实也没大毛病,只不过染有小官僚的恶习,阿谀奉承、拍上压下……
得罪领导,是官场大忌,他不让我入党,在机关工作,不能入党,意味着不能进步。有一次,我和他单独谈话,问他凭什么?他说了一些官话,我年轻气盛,说了一句大话:“是金子总要发光的!”
但有什么用呢?领导不久采取行动了。县里成立一个临时性机构,叫“×的组织史办公室”,编写我县×的组织发展史,理由冠冕堂皇:“这项工作很重要,是组织对你的考验和锻炼。”但事实上没什么事做,同事们上班就喝茶。